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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來函重申教師依教師請假規則申請身心調適假,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請查照。
主旨:有關教育部來函重申教師依教師請假規則申請身心調適假,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5月4日臺教人(三)字第1154201261號書函辦理。
二、詳如來文。
有關教育部來函重申教師依教師請假規則申請身心調適假,學校不得拒絕亦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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