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12月5日臺教人(五)字第1130122684A號書函辦理。
二、客委會為推廣客語,鼓勵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本校前開人員114年度如有參加客語認證之情形,得檢具各級別客語能力認證准考證(需加戳到考證明章)及收據暨切結書,向本室提出申請,並於覈實完成審查後,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填具「報名費請領清冊」及開立收據,逕函送客委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