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有關教育部「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4點修正一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教育部「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成績評量要點」第4點修正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27日臺教人(五)字第1130032386號書函辦理。
二、茲為彈性實施教與學考評方式之內涵,爰修正旨揭要點第四點第二項規定,以應實際需求。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