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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核定本校組織規程第14條修正條文,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請查照。

主旨:教育部核定本校組織規程第14條修正條文,並自113年2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1日臺教高(一)字第1130010310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修正條文(核定本)1份;另電子檔已於本校人事室網頁【人事法規╱綜合規章╱組織規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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