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約用法官助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與公務人員職等相當之對照一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約用法官助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與公務人員職等相當之對照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150097623號書函辦理。
二、依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未列入該條第1項之對照表,而報酬支給具有全國一致性標準者,其職等相當之對照,由銓敘部會同各該主管機關認定之。
三、旨揭人員與公務人員職等相當之對照業經銓敘部認定,如附件對照表。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24日臺教人(二)字第1150097623號書函辦理。
二、依公務人員曾任公務年資採計提敘俸級認定辦法第3條第2項第1款規定,未列入該條第1項之對照表,而報酬支給具有全國一致性標準者,其職等相當之對照,由銓敘部會同各該主管機關認定之。
三、旨揭人員與公務人員職等相當之對照業經銓敘部認定,如附件對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