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訂於115年11月19日(星期四)舉辦「115年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簡章1份(
主旨:檢送行政院訂於115年11月19日(星期四)舉辦「115年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簡章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4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87098A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依「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人才參考名單建立及維護作業說明」第6點規定,辦理旨揭交流講習,相關事宜摘要如下:
(一)講習對象:
1、名單人才:本名單所列人才,近5年尚未參加行政院舉辦之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者。5年內未參與講習者,依作業說明第5點第2款規定,應予除名。
2、新進人才:近5年內具性別平等相關推動、倡議或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實務工作者參加。參加講習後完成指定實作案件且經評估合宜者,可依作業說明第2點第4款規定列入本名單。
(二)講習時間及地點:1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臺北市新生南路三段30號)14樓貴賓廳辦理。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止,請至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gec.ey.gov.tw)最新消息下載簡章及報名。
(四)經行政院核定錄訓名單(含正、備取),預計115年10月12日前,公布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最新消息專區,並以公文通知錄訓人員。
(五)經通知核定錄訓者,須依簡章第8點完成相關事項。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9月4日臺教學(三)字第1150087098A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依「行政院性別影響評估人才參考名單建立及維護作業說明」第6點規定,辦理旨揭交流講習,相關事宜摘要如下:
(一)講習對象:
1、名單人才:本名單所列人才,近5年尚未參加行政院舉辦之性別影響評估觀摩交流講習者。5年內未參與講習者,依作業說明第5點第2款規定,應予除名。
2、新進人才:近5年內具性別平等相關推動、倡議或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實務工作者參加。參加講習後完成指定實作案件且經評估合宜者,可依作業說明第2點第4款規定列入本名單。
(二)講習時間及地點:115年11月19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臺北市新生南路三段30號)14樓貴賓廳辦理。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止,請至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gec.ey.gov.tw)最新消息下載簡章及報名。
(四)經行政院核定錄訓名單(含正、備取),預計115年10月12日前,公布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最新消息專區,並以公文通知錄訓人員。
(五)經通知核定錄訓者,須依簡章第8點完成相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