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一案,請核示。
主旨: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一案,請核示。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1192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1192A號令修正發布
三、若對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江佳穎(電話:02-77366221)。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1192B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部分規定,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1192A號令修正發布
三、若對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江佳穎(電話:02-77366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