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4年至117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2月12日臺教人(五)字第1140015156號書函辦理。
二、112年至114年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由原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按,現更名為凱基人壽)依約承作至114年3月31日24時止,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公開徵選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由該公司獲選賡續承作,並提供「意外險給付方案」與「壽險、意外險及住院醫療給付方案」等2方案,辦理期間自本年4月1日0時起至117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請參閱旨揭說明資料,另投保作業請逕洽凱基人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