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一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大陸委員會修正「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3月9日臺教人(二)字第1150024005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係增訂「民選公職人員」類型及增列備註2有關民選公職人員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