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實務作業Q&A」一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檢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實務作業Q&A」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1月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115667號書函辦理。
二、為解決政府機關對長期錄取不足額考試類科需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迫切性,111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並自113年1月1日施行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已擴大進用專技轉任類科、增加專技轉任名額、建立遴選機制、提高轉任職等、鬆綁職系調任限制並暢通陞遷管道,以落實政府多元人力進用政策。
三、為利各機關瞭解相關規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擬具旨揭Q&A,並同步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政策與業務/總處政策與業務/培訓考用處/任免遷調下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