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部修正「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一案,請查照。
主旨:有關勞動部修正「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9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91722號書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一)配合增訂申請單位如有評選資料不實或違反勞動法令, 主管機關得適當處置之規定。
(二)檢討獎勵之評比內容,就身心障礙員工百分比、工作年資、障別及職類等,同屬雇主進用身心障礙者情形之評比內容,予以整併為一項評比項目。
(三)為提高評比效益,修正辦理獎勵頻率。
1140902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獎勵辦法-來文.pdf
1140902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獎勵辦法修正案-修正條文.pdf
1140902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獎勵辦法修正案-來文-修正總說明.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