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福利案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福利方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8月13日臺教人(五)字第1140084990號書函辦理。
二、為謀全國公協人員福利之計,及保障家庭幸福安康,特簽訂「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其中包含「華南產物團體意外險一天不到1.5元100萬(意外險、傷害失能),保障年繳500元。一天多加1元立即擁有傷害日額型住院保險金1,000元/天、傷害醫療實支實付1萬元之團體意外險(內含8項傷害險保障)」及「汽機車強制險方案」,並推薦「新享優退優惠方案」及業界唯一全方位超值失能險優惠福利專案,詳細保障內容以保單條款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