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案
主旨:教育部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案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7月30日臺教人(一)字第1144202312D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16條:修正第5項規定,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自訂之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
(二)第23條:配合兼任教師聘期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作業,修正之第16條第5項規定,自114年8月1日施行。
教育部114函.pdf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修正對照表.pdf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十六條、第二十三條修正條文.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