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總統113年7月31日華總一義字第11300068311號令公布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文一案。
一、依教育部113年8月6日臺教人(五)字第1130079687號書函辦理。
二、本次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修正內容係該條文第二項新增「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明定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
三、詳如附件。
1130806勞基法第54條修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