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書函以,「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業經勞動部於113年3月27日以勞動條2字第1130147857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主旨:教育部書函以,「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業經勞動部於113年3月27日以勞動條2字第1130147857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3月29日臺教人(五)字第1130034281號書函辦理。
二、經查旨揭施行細則,因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於112年7月31日名稱變更為性別平等工作法,爰將第2條第5款「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