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授權專科以上學校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32200442A號令廢止

主旨:「教育部授權專科以上學校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2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32200442A號令廢止,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為協助學校檢視校內規定,輔導學校建立合宜之審查制度,本部已於113年2月7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132200154A號令訂定發布「專科以上學校自審教師資格認可及輔導作業要點」。
二、 旨揭要點已無繼續辦理之必要,該要點係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之行政規則,爰依規定以令辦理廢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