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服務簡訊第149期 國立中正大學人事室編印 中華民國99年12月20日 壹、人事業務報導
一、 本校吳校長志揚第1任任期將於100年 二、 本校參加99年度委任升薦任官等訓練者有法律系林淑玟組員、薦任升簡任官等訓練者有文學院鄭秋霞秘書,均已通過訓練,並分別取得陞任薦任官等及簡任官等資格。 三、 辦理人事室組員銓審事宜;另職員計有會計室組長、國際交流事務中心專員、教務處組員及勞工系辦事員等職缺辦理補實作業中。 四、 辦理本校公務人員、稀少性科技人員及駐衛隊員(不含兼行政職務教師及研究人員)申請99年度擬請休假但因業務需要不能休假,改發不休假加班費,刻正審核出勤資料簽辦中。 五、 辦理本校職員99年度年終考績案,請各考績分組召集人於12月24日(星期五)前將考績表密送人事室。 六、 本校教職員工社團活動實施要點四(三)修正案,經本校第363次行政會議決議通過,詳細內容請參閱人事室網頁。 七、 為強化應用系統資訊安全及提供使用者更彈性的選擇,終身學習入口網站自本(99)年12月1日起提供使用者自訂帳號登入功能,詳細資訊請參閱終身學習入口網頁最新消息。 八、 本校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截至99年12月20日止,平均學習時數為97.03小時。 九、 內政部辦理「自然人憑證於100年效期屆滿者,繼續採展期3年方式辦理」作業要點相關事宜。自即日起,開放線上及臨櫃展期方式辦理,相關資訊請參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頁。 十、 辦理99年度專案計畫工作人員平時考核,總考核人數計244人,本年新增「99年度重要工作記錄表」,由受考核者填寫後併同考績表送請考核。 十一、本校訂於100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11時30分,假本校體育中心舉行100年教職員工春節聯誼活動,已請各單位將參加人員調查表於本(12)月24日前送交人事室彙辦。 十二、辦理本校100年度社團幹部及社員名單、社團活動計畫表、活動預算表及社團指導老師陳報作業,已函請各社團將相關資料於本(12)月28日前送交人事室彙辦。
貳、法規釋例
一、 教育部 (一)放寬教師升等著作年限之合理性,送審之代表著作維持五年內之規定,參考著作由五年內放寬為七年;另女性教師懷孕及生產應予保障,得延長前述著作年限二年。(修正條文第十一條)。 (二)考量部分領域著名期刊之出刊期間有所限制,原送審著作申請展延,以該著作接受刊登之日起二年內修正為三年內。(修正條文第十五條)。 (三)基於專業審查及迴避原則,刪除專門著作(含學位論文)得送院、系、所外專家學者審查之規定,修正為應送請校外學者專家評審。(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四)送審人之代表著作、學位論文、作品及技術報告修正限定為經審查通過者,始應公開典藏,並增列成就證明為應公開典藏者;另技術報告有保密之必要者,得不予公開。(修正條文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 (五)明定不受理教師資格審定期間為五年以上者,始應副知各大專院校;另明定涉及抄襲或違反學術倫理等情事者,不得撤回其教師資格審查案,仍應依程序處理。(修正條文第三十七條)。
二、 教育部
三、 教育部
四、 教育部
五、 教育部
六、 教育部 七、 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於99年11月17日修正發布,上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請參閱該銓敍部網頁。 八、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供優惠之「公教員工特約老人安養中心」機構名單1份。 九、「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明(100)年起賡續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依現行利率、條件承作,期間自100年1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請本校同仁參考運用。 十、 教育部99年12月13日台人(二)字第0990211819號函轉銓敘部書函略以,有關簡任非主管人員考績年度內僅部分月數比照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其比照支領主管職務加給部分,得比照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9條第2項規定,依實際支領月數,按比例計算考績獎金。 十一、教育部99年12月13日台人(二)字第0990212840號函略以,有關教師申請延長病假期間依法結婚登記,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改以婚假登記,嗣後若有續請延長病假之需要,再依延長病假之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99 年11 月22 日會同修正發佈。 十三、教育部轉行政院函,為因應少子女化,鼓勵生育政策,公教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申請結婚、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其中結婚及生育補助部分,自即日起發生之事實生效,子女教育補助部分,自99學年度第2學期起發生之事實生效。 參、人事動態 人員異動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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