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人事號室編印 | |||||||||||||||||||||||||||||||||||||||||||||||||||||||||||||||||||||||||||||||||||||||||||||||||||||||||||||||||||||||||||||||||||||||||||||||||||||||||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 | |||||||||||||||||||||||||||||||||||||||||||||||||||||||||||||||||||||||||||||||||||||||||||||||||||||||||||||||||||||||||||||||||||||||||||||||||||||||||
一、人事業務報導
(一)勞工關係學系衛民副教授九十學年度申請升等教授案,業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業函報教育部核備教授資格中。
(二)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新聘八位專任教師、廿七位兼任教師聘任案業依程序提校教評會審議完竣,新聘專任教師正陸續報到中。
(三)本校「提聘教師(研究人員)申請單」經校教師評審委員會重新修訂通過,新修訂之表單,請至本校網頁(http://www.ccunix.ccu.edu.tw/~person/FORM/par2.htm)「行政服務」->「人事室 」->「各類表單下載」項下之「任用、資格審查」處下載【提聘教師(研究人員)申請單】使用。
(四)九十學年度社會科學院院長候選人遴選,業於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三日完成遴選,由本校政治學系黃紀教授獲聘擔任新任之社會科學院院長。
(五)九十學年度教育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業已成立,並於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召開第一次遴選委員會,並預計於九十一年三月一日截止收件。
(六)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等三個單位組員職務出缺,業依程序公開外補,計有四十二人應徵,初審結果符合資格條件者計二十九人,將盡速依本校職員陞遷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甄審作業。
(七)教務處秘書職缺業依規定辦理內陞作業,並函轉徵詢符合資格者意願,將擇期召開職員甄審委員會審議。
(八)本校九十一年度職員申訴評議委員業經校長核定聘任,委員名單為:林主任秘書德瑞、陳學務長恭、陳院長永昌、李教授震山、宋副教授學文、楊秘書哲優、陳秘書淑美、許秘書淑柔、劉秘書信義。
(九)教育部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台(九一)人二字第九一00五0三八號書函略以:國家文官培訓所為推廣行政(政治)中立訓練,特於網站新增「行政(政治)中立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www.ncsi.gov.tw/),請同仁參考利用。
(十)教育部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台(九一)人二字第九一00四九二六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九十一年一月八日局考字第0九一0二0000一二-0號函以:為廣拓公務人員學習資源,推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制度,各縣市政府辦理之社區大學視為「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核發及認證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之「免經審定之當然學習機關(構)」。 (十一)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期限至三月十五(星期五)止,請合於申請資格者,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國中、小免附證明文件,高中以上檢附學生證影本)於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書填寫一份即可)。
(十二)本校公務人員九十年年終考績案,考列甲等比例為百分之七十四.七八,統計表業經陳報教育部備查,並將陳報銓敘部銓敘審定中。
二、法規釋例
(一 (一)為鼓勵本校各系(所、中心)合聘他校(他機關)之人員,以協助並促進本校各
項教學、研究計畫,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第二0二次會議決議:「本校各系所合聘人員,於合聘期間之授課事宜,得視實際需要逕行酌處」。 (二
(二)教育部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台(九一)人(二)字第九一00一七八二號函略以:公務人員兼任社團法人職務,無論是否實際執行業務,均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由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三
(三)教育部九十一年一月七日台(九0)人(三)字第九0一八四八九七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釋:查「公教人原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因公受傷、殘廢、死亡,指因下列情事之一,致受傷、殘廢或死亡者:一、執行職務發生意外。二、公差遇險。三、在辦公場所發生意外。」至於在辦公場所猝發疾病,尚非屬本辦法之適用範圍。
(
(四)教育部九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台(九0)人(二)字第九0一六六八五0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釋:查「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五條規定略以:「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有重大傷亡或失蹤,或其所居住之房屋因受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或遭受重大損失時,為處理善後可於事先或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機關、學校首長得在十五日範圍內,視實際需要准予當事人以停止辦公及上課登記。」上開規定之十五日時間起、訖計算標準,得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予以扣除例假日;並准予受災當事人採分段申請,俾利其災害搶救及復健。
(五
(五)教育部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台(九一)人(二)字第九一000三八四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釋:各機關公務人員如自行或奉准於假日參加各種考試、訓練、進修及研習營等活動,自無請假或補假之問題。惟各機關如確有業務需要,必須於例假日舉辦活動,並強制指定或指派特定之公務人員共同參與,顯已佔用其原法定之休息日,自宜同意准予補休方式處理,較為妥適。
(六
(六)教育部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台(九一)人(二)字第九一00一二九七號函略以: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公布「中華民國九十一年紀念日及節日假期處理一覽表」之規定,九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放假一日,並於當週星期六(三月二日)補行上班、上課。
三、人事動態
(一)新進及離職人員名單:
(二)本校新任行政單位主管名單如下:
(三)本校91年2月份退休人員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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